律師會刊物文章曾指環評條例過時不足
文章日期:2022年8月26日

【明報專訊】香港律師會會刊於2019年曾刊載一篇文章,檢視沿用逾20年的《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認為隨着時間過去和從實踐所得,環評架構顯露其不足之處,包括條例附表未有列明的項目,例如砍伐珍貴樹木或植物,毋須納入環評;由於環評沒有「適當範圍」,環評報告篇幅往往超過1000頁,當中包括與環境有關但不大重要的冗長討論。文章又指出,環評的公眾諮詢期只有30天,但環諮會委員卻有60天時間審查及評論環評報告,公眾參與程度相當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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