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鴻萍11次逃稅 罪成囚9月 官關注挪用他人身分訛稱僱員犯案 拒保釋候上訴申請
文章日期:2022年7月30日

【明報專訊】從事保險業多年的前港姐寇鴻萍,涉於2009至2017年間11次逃稅,令稅務局少收約8萬元,她否認11項蓄意意圖逃稅罪,被裁定全部罪成,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稱,被告挪用他人資料、虛報與父親同住,並指她審訊及索取報告時不盡不實,案情嚴重,故就11項傳票判監9個月。辯方資深大律師清洪隨即申請等候上訴期間保釋,但遭拒絕,須即時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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