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梅艷芳》侵商標 梅啟明遭剔除申索
文章日期:2022年7月26日

【明報專訊】梅艷芳胞兄梅啟明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稱自己已為「梅艷芳」名字註冊商標,指控開拍電影《梅艷芳》的安樂影片有限公司侵犯商標。案件昨日在高院處理,法官應安樂影片一方的申請,下令剔除申索,梅啟明須付訟費。法官陸啟康表示,雖然涉案電影以梅艷芳命名,但不會構成使用商標。梅啟明在庭外表明有意上訴,「無論點我都要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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