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疫食環外判工未獲發 勞工團體促疾病津貼可追溯
文章日期:2022年6月15日

【明報專訊】立法會今日恢復二讀《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將隔離令或檢疫令視為申請病假證明,不設追溯期。法例生效前感染新冠的僱員雖不受惠,但勞工處表明僱主應接納衛生署隔離令作申請病假證明。今年3月確診的63歲食環署防治蟲鼠隊外判工萍姐,即使有隔離令,疾病津貼卻無下文,她說承辦商只稱要待法例通過才處理。身邊工友開始放棄爭取,但萍姐堅持「想爭取應有的權利」。勞工團體促草案設追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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