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美隊」上訴刑期 爭議情節非嚴重 上訴庭首宗國安案件 與訟雙方同意參考普通法案例
文章日期:2022年6月8日

【明報專訊】「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涉於前年在20個場合中高呼「光時」和港獨口號等,被控《港區國安法》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受審後裁定罪成,判囚5年9個月。他不服刑期提出上訴,昨於高院處理。上訴方陳辭時稱,本案不屬情節嚴重;答辯方則稱,不論被告有否用武力,其發言均提及建國建軍、全民勇武等,主張武力以達到煽動分裂國家的效果。法官表示,此為首宗上訴庭處理的國安法判刑案件,有一定重要性,故需時考慮,將於9月5日頒下判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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