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欠四成逾半年發款 遠遜目標 勞處:有時不能控制處理時間 議員倡精簡程序
文章日期:2022年4月28日

【明報專訊】新冠疫情下多公司清盤,2020年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有逾3000宗申請,而新一份審計報告揭露破欠基金多個問題,包括處理申請時間長、抽查時間長,以及發款後未及早刊憲等。勞工處服務表現目標是在收齊破欠基金申請資料後10周內發放特惠款項,惟審計署發現,2018至2021年6月間,每年獲批個案由申請到批款平均需時6.5至7.7個月;有人提交申請後,勞工處在近11個月後才催促申請人補交文件。勞工界立法會議員周小松認為處理申請程序應精簡,毋須等齊文件才開始處理。勞工處在審計報告中回應「在某些情况下,破欠基金申請的處理時間並非勞工處所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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