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三途徑「特別註冊」來港 包括「有限度註冊」
文章日期:2022年4月28日

【明報專訊】根據《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非本地培訓醫生可經三大途徑申請「特別註冊」來港。首先,若該醫生本身為香港永久居民,由認可非本地院校畢業及已在當地註冊,或非香港永久居民但持有醫學專科學院(醫專)頒授或承認的專科資歷,只要獲公營醫療機構即衛生署、醫管局、中文大學或香港大學聘請,可向醫委會申請為特別註冊醫生,取得專科資歷後,在公營機構工作最少5年,若僱主認為其滿意及稱職,便毋須通過本地執業資格試,可在本地正式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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