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國安處至今拘182人 檢控114人
文章日期:2022年4月16日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2020年6月30日實施至今,警方國安處拘捕182人,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其中114人被檢控。政府計劃今年內就《基本法》23條立法,保安局長鄧炳強接受鳳凰衛視訪問稱,部分罪行包括叛國罪、煽動叛亂罪等為國安法未涵蓋,故須透過23條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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