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警隊毋須居港7年 永久居民可報 盼吸內地海外回流者 另增尿液驗毒測試
文章日期:2022年3月31日

【明報專訊】警方明日(4月1日)起放寬投考警員、見習督察及輔警警員的資格,取消「在港居住7年或以上」要求,投考者只需為「香港永久居民」,警方預計可吸引在內地、海外留學的永久居民。另外,警方將在招募程序加入尿液驗毒測試。現時政務主任(AO)仍列明居港滿7年的入職條件,公務員事務局表示,現時沒計劃改變有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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