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俊宇誤導警方罪成 官稱考慮判監
文章日期:2022年2月26日

【明報專訊】民主黨前屯門區議員盧俊宇涉於前年11月在facebook發文,稱在元朗警署外遭警員截查,事後誤導負責調查的警長,被控一項「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案件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水佳麗認為被告帖文描述的事從未發生,他亦沒澄清,企圖誤導警長;又斥被告在「社運高峰期」作此指控,加深公眾對警方的仇恨或誤解,是「完全不負責任,且可以火上添油的行為」,裁定他罪成。案件押後3月18日判刑,待索取感化及社服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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