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灣區三年」專題:GBA話你知:大灣區「四核」驅動 目標打造創新經濟體
文章日期:2022年2月14日

【明報專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於2019年2月18日由國務院印發,提出以香港、澳門、廣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為發展核心引擎,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為重要節點城市,形成大灣區「9+2」格局,在規劃背景、總體要求、空間佈局等方面合作建設。其中定位香港為「鞏固和提升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和國際航空樞紐地位,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及風險管理中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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