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警恐嚇3女影裸片 被告認利用警察威嚴形象
文章日期:2021年12月18日

【明報專訊】35歲港鐵車務表現主任從港鐵電腦取得兩名未成年少女及3名女同事的聯絡資料,要求她們拍攝裸露影片,更三度冒充警員,惟對方沒上當。他早前承認刑事恐嚇及冒充警員等共11罪,昨在區院被判囚4年5個月4周,暫委法官周燕珠斥被告濫用職權,是具有目的、有計劃犯案,導致事主受驚,判刑時須展示保護受害者及弱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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