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貪玩」警署系統查丈夫 女警守行為
文章日期:2021年12月18日

【明報專訊】33歲女警涉使用警方系統取得警方內部資料,被控一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獲准自簽1500元及守行為24個月,獲控方撤銷控罪,守行為期間不得干犯不誠實行為的罪行。案情透露,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承認一時貪玩下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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