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樓空
文章日期:2021年12月1日

【明報文章】「昔人已乘黃鶴去,此地空餘黃鶴樓。」這是讀到上周高等法院就「《頭條新聞》案」所頒下的判詞的感覺。這宗案件由港台工會及香港記者協會提出,就通訊事務管理局對去年《頭條新聞》節目其中一集的裁決提出司法覆核,法院認為申請人的司法覆核部分成功,但在判詞最後一段指出,不會將相關節目部分發還通訊事務管理局重新考慮,因為《頭條新聞》已經停播,短期內亦不見得會重啟,發還已沒有任何實質作用。人去樓空,判詞只能成為歷史見證,令人唏噓的地方不單止是《頭條新聞》停播,而是這類諷刺時弊的節目已經在香港的公共空間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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