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上訴3.22審
文章日期:2021年11月27日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因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立,共判囚9年,他其後提出上訴,昨日在高院上訴庭進行法庭指示,由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審理。案件將排期明年3月22至23日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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