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認刑毁判更生中心 官:沒被告把風難成事
文章日期:2021年10月30日

【明報專訊】前年11月11日「黎明行動」,示威者在葵涌損壞一個工地的14個水馬、28支雪糕筒及130組交通燈等,案發時17歲的男學生替友人「睇水」,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毁壞罪。裁判官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時表示,雖然男生沒有下手破壞物品,只是替朋友把風,「但無咗你,佢哋好難成事」,判男生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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