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控藏汽油彈 警長被指設局 警供稱有同袍涉礙司法受查
文章日期:2021年10月29日

【明報專訊】21歲職業訓練局男學生去年4月在葵涌警署附近,被便衣警搜出兩支懷疑汽油彈,其後一名38歲葵涌警署男警長被指「自編自導」一宗汽油彈案。涉案男生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根據一名代號A的人所錄取之口供,一名葵涌警署警長指使A安排「傻仔」將汽油彈攜至葵涌警署附近,事後給予A共3.3萬元並提醒A「避一避」。當晚協助制服被告的警員作供時則透露,當晚一同行動的警長因涉妨礙司法公正受查。被告獲准保釋,審訊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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