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茅台原董事長袁仁國(圖)受賄案昨在貴州省貴陽市宣判,微信公號「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消息稱,袁仁國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袁仁國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根據法庭記錄,袁仁國共受賄1.129億餘元(人民幣,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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