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毁中銀藏激光筆 兩少年判勞教及入教導所
文章日期:2021年8月10日

【明報專訊】有網民前年10月13日發起「18區商場罷買日」,無業青年涉與他人在粉嶺一間中國銀行破壞,16歲男生則藏有激光筆,昨在粉嶺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教導所和勞教中心。裁判官判刑時稱該學生毫無悔意,判刑把他「從自欺欺人的夢境中叫醒」,學會守法,稱師長在他犯罪後歌頌他為模範學生,倒不如在他犯案前教他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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