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游乃強受查案12月審 林卓廷將出庭自辯
文章日期:2021年8月6日

【明報專訊】正因初選47人案等案還押的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涉嫌披露元朗7.21事件中新界北總區刑事部重案組警司游乃強受查的資料,早前遭廉政公署控以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審前覆核。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排期於12月1日開審,預計6天審訊,控辯雙方分別傳召3名證人。辯方稱,將爭議所披露的資料是否受法例規限及是否有合理辯解,又透露林卓廷將出庭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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