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光復」氣球 婦控襲警 申敏感「4隻字」不呈堂
文章日期:2021年7月29日

【明報專訊】30歲女文員涉去年11月於秀茂坪安達邨襲擊一名休班水警,並藏有一把鎅刀,及在警署內提供假住址。她否認各一項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襲警及誤導警務人員3罪,案件昨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案件涉及一個印有涉違《港區國安法》字句的氣球,辯方以高院前日裁決案件,申請將氣球上「4隻字」不呈堂,惟不獲接納,裁判官只批准證人作供時毋須讀出該4字,但要寫在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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