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銀行支付機構海外上市 須向人行報告
文章日期:2021年7月24日

【明報專訊】內地早前有傳擬收緊監管中概股赴海外上市時,相關企業均須向中證監尋求批准。中國人民銀行昨日公布《非銀行支付機構重大事項報告管理辦法》,包括要求非銀行支付機構在境外上市前,須向當局提交報告,進一步擴大對海外上市公司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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