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台用字指引 禁用「台灣總統」 內部通告促守「一中」原則 學者憂規範延其他傳媒
文章日期:2021年7月21日

【明報專訊】香港電台昨日向員工發出內部通告,稱基於「一個中國」的原則,在處理涉及台灣的新聞報道及節目時,任何情况下均不應提及台灣是主權國家,不得使用「中華民國」、「國立」、「行政院」等字眼,並以「台灣地區/當局領導人」取代「台灣總統」的稱呼。有學者表示,有關用語過往按各新聞機構編輯自主方針處理,一般較有彈性,認為香港電台立下用語規範是反映與中央對台立場接軌,憂未來在其他政治敏感議題上或有更多規範,或延伸至其他傳媒、教育及公共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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