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阻被姦事主作供 「師爺」囚2年8月
文章日期:2021年7月16日

【明報專訊】男商人於2018年強姦女商人,前年被裁定罪成,判囚5年4個月。審訊前,代表男商人的律師行法律行政人員(俗稱「師爺」)及女事主的朋友,涉透過女事主當時的男友,出錢勸阻她出庭作供,兩人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罪成,昨日在暫代區域法院的屯門裁判法院分別判囚2年8個月和2年3個月。暫委法官王詩麗判刑時斥責兩被告各自擔當積極角色,「視法律如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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