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訂大亞灣應變計劃 撤東平洲居民設治療中心
文章日期:2021年6月16日

【明報專訊】為應付大亞灣核電事故,1994年港府制定大亞灣應變計劃,包括可撤離距離大亞灣及嶺澳核電廠約12公里的東平洲居民及遊人。至於大亞灣以外核事故,計劃稱基於國際標準評估,對香港威脅遠比大亞灣核電站小,形容風險甚低,輻射煙羽的影響微乎其微,但應留意到港食物、貨物及旅客有否受輻射污染,決策局及部門會採取所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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