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案件定於本月23日在高等法院開審。律政司早前申請加控被告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作為恐怖活動罪的交替控罪,辯方反對稱國安法庭沒權處理非國安罪行,且控方太遲加控,對辯方不公。案件昨日在高院提訊處理爭議。3名法官聽取陳辭後即日頒下裁決,指控方修訂沒有對被告不公,批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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