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振球:不做金錢奴隸 先擁財務自由
文章日期:2021年4月17日

【明報專訊】常聽年輕人說要追求逍遙生活,不做金錢奴隸。筆者認為,這可以有兩種途徑:其一自然是淡薄名利,降低對物質的追求,另一則是盡早做到財務或財政自由。房地產平台Juwai IQI最近公布的一項調查,便為何謂「財務自由」給出定義:一個人擁有足夠資產,具有一定的被動收入,在不用工作的情况下,仍可過着稱心如意的生活,據此,財務自由的標準為「在生活機能良好的都市持有約1291方呎的住宅、擁有兩輛好車,再加上120萬美元(約932萬港元)的投資,以及稅後達9萬美元(約69萬港元)的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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