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子杰促裁6.12警射催淚彈違法 高院稱可爭辯 准改用民事訴訟
文章日期:2021年3月25日

【明報專訊】政府2019年6月12日堅持二讀《逃犯條例》修訂,引發金鐘警民衝突,警方發射催淚彈驅散示威者。時任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和一名參加中信大廈外集會的巿民早前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警方當日施放催淚彈的做法,違反《基本法》保障集會示威自由,以及《人權法》不得施以酷刑的條文。高等法院昨日頒下判辭,指案件有合理可爭辯之處,惟涉及事實爭議,不適宜透過司法覆核的方式解決,批准岑子杰一方改用民事訴訟方式繼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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