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任職漁農自然護理署合約農林助理的48歲女子,去年3月在屯門駕駛朋友的私家車駛出停車場時,突然衝閘撞斃過路男子,再撞向一輛輕鐵。她事後向警方表示錯踏油門肇禍,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0個月,並停牌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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