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署:傳媒查冊毋須停 倡部門增透明 訂清目的使用範圍濫用後果
文章日期:2021年1月29日

【明報專訊】香港電台記者調查元朗7.21襲擊事件時,因查車牌被控,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昨表示,任何人查冊都需符合政府部門設立查冊的目的,但強調不認為因政府部門的查冊限制,傳媒查冊的手法需要停止。她稱,公署鼓勵政府部門提供公眾查冊服務時提高透明度,訂明查冊目的、使用範圍及濫用資料的法律後果等。對於政府早前修改查冊規定,其中運輸署會發電郵通知車主有關詳情,包括查冊者的姓名,鍾則表示,從私隱角度有關做法「沒有問題」,因車主獲得查冊者資料後,用途亦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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