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見親疏
文章日期:2021年1月24日

【明報文章】回歸前的立法局議員享有真正的立法權,他們可以提出私人條例草案來訂立新法例或修訂現有法例,藉以改變公共行政和政府政策。若草案涉及公帑開支或減少政府收入,則需要港督批准。而那年頭,政府對私人條例草案都很鬆手,因為就算批准提出,也要在立法會表決。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