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不可提議如何判刑 律政司要求檢視做法
文章日期:2021年1月15日

【明報專訊】律政司昨就一宗涉反修例運動的刑期覆核案件,稱控方不可用訟辯方式爭取特定判刑的做法已沿用多年,要求上訴庭考慮檢視有關做法。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表明,有關情况可構成潛在影響很大,當中涉公眾利益,不宜在本案處理此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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