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託代人買樓須繳BSD 覆核申請駁回
文章日期:2021年1月7日

【明報專訊】政府於2012年修訂《印花稅條例》,規定非香港永久居民或公司客購買住宅物業時,須支付樓價15%的「買家印花稅」(BSD)。一名為香港永久居民的女子在措施實施後,以信託形式代他人購入一個住宅物業,遭稅局要求徵收印花稅,她早前入禀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撤銷決定。法官周家明昨頒下判辭指出,除了本案外,另有10宗涉及為同一名買家代購物業的訴訟,亦涉及同一名買家的覆核案件,認為即使政策牽涉申請人的私有財產權,政策仍具正當理由,遂駁回覆核許可申請。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