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不涵公職失當 法律界質疑所用條文
文章日期:2020年12月29日

【明報專訊】民主黨林卓廷去年底透露,元朗7.21事件期間出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的游乃強,因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被廉署調查,林昨日被控披露廉署受查人身分罪。多名熟悉《防止賄賂條例》(下稱《條例》)的法律界人士均表示,有關條文僅涵蓋披露《條例》下的罪行,如貪污等,但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是普通法罪行,質疑不能用條文控告林卓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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