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顯倫喚起司法改革的反思
文章日期:2020年11月21日

【明報文章】香港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在今年九月發表了一篇關於香港的亂局與現行司法制度的文章,引起了極大的迴響。他大膽的指出香港法院持續地讓公共利益屈從於個人權利的主張,批評司法界處理涉及參與暴力動亂的案件過於寬鬆,讓暴力抗爭者愈發覺得個人訴求是至高無上的,因而助長了街頭混亂的社會環境。他又指出在司法覆核案件裏,法官經常援引海外的規範和價值,與案件的具體問題無關,更完全不適合香港的情况,某些法官對一國兩制政策的理解遲鈍,無視人大的憲制地位,又允許律師利用基本法中的條款作為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打擊政府機構和其他機構,最終只會引致人大釋法,再對香港的高度自治造成衝擊。文章的重點,在於指出香港的司法已經逐步失去了中央的信任,後果堪輿。司法改革迫在眉睫,要使制度擺脫繁文縟節,擺事實講道理,使之符合香港現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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