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違監管令青年罪脫 官:懲教主任作供不實
文章日期:2020年11月19日

【明報專訊】2016年旺角衝突暴動罪成、被判囚28個月的青年,去年獲准在監管令下釋放,入住懲教署中途宿舍,但在11月反修例示威中,有3天沒按時返回,被控3項違反監管令,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批評監管被告的懲教主任作供難以置信,相信被告受社運影響才未能按時返回宿舍,有合理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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