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公園IT外判商 認圍標罰款3.7萬
文章日期:2020年11月4日

【明報專訊】海洋公園3年前為一項資訊科技服務招標,有公司透過WhatsApp與競爭對手交換報價意向等資料,最終成功中標,遭競爭事務委員會入稟控告。涉案公司和董事早前承認合謀定價,違反《競爭條例》中的「第一行為守則」。競爭事務審裁處昨頒下判辭,判處公司罰款逾3.7萬元,同時下令公司向員工派發教育小冊子,以及出席教育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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