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界關注護理業「假自僱」 法庭按工作實况判辨
文章日期:2020年10月12日

【明報專訊】以自僱或獨立承包商形式聘請護理人員的情况,在護理業界存在已久,多年來備受勞工團體關注,被形容是「假自僱」。大律師兼法政匯思成員何旳匡說,自僱者除欠缺勞工保險保障,亦缺乏勞工法例下的假期、無理解僱等保障,但強調僱傭身分不止取決於合約上的寫法,一旦自僱者工作期間發生意外,法庭會考慮其實際工作情况判定公司是否有責任。一直關注假自僱問題的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則表示,若法庭判定有關人士屬僱員,已簽訂的自僱合約亦會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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