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同性伴侶有自動繼承權 官促修訂遺產相關條例「有效婚姻」定義
文章日期:2020年9月19日

【明報專訊】男同志3年前在英國與男友結婚,早前就丈夫的居屋繼承權提出司法覆核,認為現行涉及遺產繼承的法例不承認同性婚姻,令其丈夫無法繼承物業,做法屬違憲。高等法院昨日頒下判辭,法官周家明表示,條例對異性伴侶及同性伴侶存有差別待遇,並欠缺合理解釋,構成非法歧視。周官又指出,一旦給予同性伴侶繼承權,不見得會破壞法例完整性,亦無證據證明會對傳統婚姻制度有害,故裁定申請方勝訴,並表明要修訂涉案條例中「丈夫」、「妻子」及「有效婚姻」的定義,下令訴訟雙方在21日內向法庭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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