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保守行為門檻提高 須副刑檢專員審批
文章日期:2020年9月16日

【明報專訊】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本月初發內部電郵,指示日後所有簽保守行為的建議,均須事先須副刑事檢控專員審批。律政司發言人表示不評論內部溝通及運作。據了解,梁卓然在電郵的要求,是指所有經認罪協商(plea bargain)決定的案件。有處理反修例案件的律師估計,日後律政司改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的門檻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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