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自申請人唐英傑在今年7月3日被帶上法庭提堂以來,控方從未有解釋,唐的行為如何觸犯《港區國安法》,是次判辭就披露控方的檢控理由,以及控方案情。據判辭所指,控方因唐駕電單車巡遊展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及衝向3名警員,故分別控以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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