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員溺斃裁意外 陪審倡潛水納主要職責
文章日期:2020年7月24日

【明報專訊】合約季節性救生員前年9月在荃灣近水灣泳灘潛水時在防鯊網附近遇溺,送院搶救後不治。死因庭陪審團昨裁定死者因意外致死,同時建議康文署將水肺潛水納入救生員的主要職責,公務員職級的救生員亦應接受相關訓練。死者兄長稱事件仍未完結,將考慮民事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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