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宣揚港獨書 管有不違法
文章日期:2020年7月5日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實施,有大律師指若有書籍推動或宣揚「港獨」,或違反該法第21條禁止煽動分裂國家的規定,涉及的作者、出版社、賣書者都可能違法,管有則不違法。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指出,書店售賣提出港獨的書會否犯法,要視乎有否煽動、協助、教唆分裂國家或顛覆國家政權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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