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全國人大通過訂立「港區國安法」,保安局長李家超昨日表示,在條文頒布生效前,現階段必須作出研究和部署,包括是否需設立一個特別部門、所需人手、人才質素、警隊或其他執法部門如何配合。他要求培訓本港執法部門,以配合整體執行落實。警方消息稱,現正值資料蒐集階段,未展開培訓工作,預料會開設一個新部隊負責,為頒布法律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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