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品案 稱遭警打斷腿被告撐杖上庭
文章日期:2020年3月19日

【明報專訊】本港年初發生3宗爆炸品案,包括入境處合約登記主任在內的6人上周三(11日)提堂,控以一項「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涉案一名程式設計師留院一星期,至昨(18日)午才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被告出庭時撐住拐杖,辯方稱他被捕時遭警員毆打,導致腿部骨折。裁判官聽畢陳辭,拒絕被告保釋,下令他和同案5名被告,還押至6月26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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