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3類「替代業績」可不停牌
文章日期:2020年3月17日

【明報專訊】上市公司刊發業績期限自2月初引發爭論,終有塵埃落定迹象。據港交所(0388)及證監會文件,若公司無法按時發布經審計初步業績,有3類財報亦可為監管機構所接受,分別為未經審計初步業績、公司管理帳目,及重要財務資料。對於形同最低底線的「重要財務資料」,兩監管機構昨再發指引,具體列出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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