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獲手令檢取警總器材 兩月無限制查扣手機 獲撤控攝影師入稟覆核
文章日期:2020年1月14日

【明報專訊】反修例風暴以來,首度有人就警方搜查電子器材入稟提請司法覆核。去年8月「旺角再遊行」當日被捕、後獲撤控的22歲攝影師。昨入稟高等法院,表示警方早前獲頒兩份搜查令,容許警員於兩個月內,無限制存取在警察總部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內的電子器材,包括被捕者的手機,要求高院宣布有關行為屬非法,以及裁定有關搜查令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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