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裔商人簡浩名質疑警圖「拖垮」投訴
文章日期:2019年12月28日

【明報專訊】現時市民要投訴警察需透過投訴警察課,巴基斯坦裔商人簡浩名表示,早前就一宗法庭案件投訴警察作假證供,警方本月初致函,要求他在30日內回覆,否則有關調查或被終止,但信件拖延逾一周、明知他離港後才寄出,質疑警方藉此「撤銷」其投訴。警方回應稱,不會評論個別案件。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表示,投訴人超出限定時間未有回覆的爭議經常發生,一般情况下,投訴人向警方解釋後,投訴警察課會繼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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