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1月4日晚將軍澳有警民衝突,51歲商人不滿警射催淚彈,憂影響子女,帶同防護裝備落樓要求警員停手,被指推撞警員被控襲警;他遭制服後頭部有兩處裂傷,需縫10針。案件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提訊,控方以證據不足撤控,商人無罪釋放兼得訟費。裁判官批評控方長期以代號代警員身分,對法庭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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