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制令
文章日期:2019年12月7日

【明報文章】形勢膠着下,特區政府終等到機會清場。的士商會和小巴商會以馬路被佔領,構成公眾妨擾損害商會成員的利益,向法庭申請禁制令。沒證據證明兩個商會向法庭申請禁制令是由特區政府促成,但處理由佔路而造成的公共秩序問題,理應由律政司代表公共利益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現卻由兩個私人團體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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